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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 003-86 公路自然区划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1.0.1条 区划的目的
为区分不同地理区域自然条件对公路工程影响的差异性,并在路基、路面的设计、施工和养护中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和采用合适的设计参数,以保证路基、路面的强度和稳定性,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区划的原则和方法
自然区划以自然气候因素的综合性和主导性相结合为原则,采用地理相关分析为基础的主导标志法,从分析自然综合情况与公路工程的实际关系出发,选出具有分区意义的主导标志。在确定区界时,还需进行地,理相关分析对区界进行修正,以求其同一区内有相似的公路工程自然环境。但综合性或主导因素原则,均应遵循地带性和分地带性理论。第1.0.3条 区划的分级
为使自然区划便于在实践中应用,结合我国地理、气候特点,将全国的公路自然区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区划首先将全国划分为多年冻土、季节冻土和全年不冻三大地带,再根据水热平衡和地理位置,划分为冻土、湿润、干湿过渡、湿热、潮暖、干旱和高寒七个大区。二级区划是在一级区划的基础上以潮湿系数为主进一步划分。三级区划是在二级区划内划分更低一级的区域或类型单元。本标准仅规定一、二级区划,其具体划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自然区划图“。
第1.0.4条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在公路规划、设计中考虑不同地理区域的自然条件对公路工程的影响,特别为在路基、路面的设计、施工、养护中确定技术措施和设计参数提供了依据,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
第1.0.5条 区划的采用
各级自然区划在具体使用时应结合当地特点,特别在各区的分界处,应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论证确地,三级自然区划由各地按有关规定自行划分。
第二章一级区划
第2.0.1条 一级区划的主要依据与指标
以全国性的结向地带性和构造区域性为依据,根据对公路工程具有控制作用的地理、气候因素来拟定。
对结向性的,特别是东部地区的界线,采用了气候指标;对非纬向性的,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的界限,则较多地强调构造和地貌因素;中部个别地区则采用土质为指标。
第2.0.2条 一级区划的主要指标
根据我国地理、地貌、气候等因素,以均温等值线和三阶梯的两条等高线作为一级区划的标志。
全年均温-2℃等值线。在一般情况下,地面大气温度达到-2℃时,地面土开始冻结。因此,它大体上是区分多年冻土和季节冻土的界线。
二、一月份均温0℃等值线,是区分季节冻土和全年不冻的界线。
三、我国地势的三级阶梯的两条等高线。
1.1000m等高线:走向北偏东,自大兴安岭,南下太行山、伏牛山、武当山、雪峰山、九万山、大明山至友谊关而达国境。
2.3000m等高线:走向自西向东,后折向南。西起帕米尔、沿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南下西倾山、岷山、邛崃山、夹金山、大小相邻、锦屏山、雪山、云岭而达国境由于三级阶梯的存在,通过地形的高度和阻隔,使其气候具有不同的特色,也成为划分一级区划的主要标志。
第2.0.3条 一级自然区划
根据不同地理、气候、构造、地貌界线的交错和叠合,将我国划分为七个一级自然区,即:I、北部多年冻土区、II、东部温润季冻区、III、黄土高原干湿过渡区、IV、东南湿热区、V、西南潮暖区、VI、西北干旱区、VII、青藏高寒区。
区划的特征与指标如表2.0.3,一级区的自然条件和公路设计的要求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