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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2231–01―2020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公路桥梁抗震设计,减轻公路桥梁的地震破坏,更好地发挥公路交通网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
我国处于世界两大地震带即环太平洋地震带和亚欧地震带之间,是一个强震多发国家。我国地震的特点是发生频率高、强度大、分布范围广、伤亡大、灾害严重。几乎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生过六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强烈地震造成了人员伤亡和极大的经济损失,使建设成果毁于一旦,引发长期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公路桥梁是生命线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抗震救灾中,公路交通网是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减轻次生灾害的重要环节。
08 细则发布实施以来,设计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或不方便之处,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在此期间,国内外公路桥梁抗震技术有了新的发展。为此,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对08 细则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本规范,主要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方便之处进行了修订,同时,消化吸收了一些桥梁抗震设计成熟的新技术,以反映当前的桥梁抗震设计和研究水平。
1.0.2 本规范适用于单跨跨径不超过150m的圬工或混凝土拱桥、下部结构为混凝土结构的梁桥。斜拉桥、悬索桥、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梁桥和拱桥,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尚应进行专门研究。
条文说明
自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桥梁建设发展非常快,修建了大量单跨跨径超过150m 的特大跨径桥梁,以及混凝土斜拉桥和悬索桥等特殊桥梁,因此,有必要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这些特殊桥梁。但由于特殊桥梁一般规模都很大,结构复杂,涉及的因素很多,每一座桥可能又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规范很难对特殊桥梁的抗震设计给出全面完整的规定,只能对普遍适用的共性要求做出规定。因此,本规范规定,特殊桥梁的抗震设计,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桥梁的自身特点,进行专门研究和设计。目前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对特殊桥梁的抗震设计也是要求进行专门研究的。
1.0.3 公路桥梁根据其重要性和修复(抢修)的难易程度,分为A 类、B 类、C 类和 D 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分别对应不同的抗震设防标准和设防目标。
条文说明
本规范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出发,考虑到公路桥梁的重要性和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本着确保重点和节约投资的原则,对不同桥梁要求不同的抗震安全度。具体来讲,将公路桥梁分为 A 类、B 类、C 类、D 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并按抗震设防类别确定不同的设防标准和设防目标。
1.0.4 公路桥梁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大于IX度地区的桥梁和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其抗震设计应作专门研究。
1.0.5 对桥梁工程场地已做过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桥梁,应采用按相关要求评审通过的抗震设防烈度。对桥梁工程场地未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桥梁,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中桥梁所在地区的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对应的地震烈度。
条文说明
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对应的地震烈度详见本规范表3.2.2。桥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要求,见本规范第4章和第5章的相关规定。《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中规定的最高烈度为X度,但是,抗震设防烈度大于X度的情况,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中是可能出现的。
1.0.6 公路桥梁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