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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总则
1.0.1 为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原则和标准,提高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质量和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结合我国多年来公路环境保护设计实践经验,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等有关法规标准制定。
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其他等级的公路可参照执行。
1.0.4 公路设计应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设计理念。执行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遵守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各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
1.0.5 公路工程项目设计的各个阶段均应重视环境保护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审定意见做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1.0.6 环境保护设施应根据交通量增长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做好总体设计。各种环境保护设施应因地制宜,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0.7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改(扩)建工程,应对原有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改(扩)建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对策。
1.0.8 公路环境保护投资应包括绿化和景观工程投资、噪声污染治理工程投资、污水处理工程投资、环境空气污染治理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及其他工程投资等。
1.0.9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施工期生活污水 sewage in construction施工营地及施工管理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2.0.2 声屏障的噪声插入损失 insertion loss of noise barrier声屏障建造前后同一接收点的噪声级之差。
2.0.3 公路环境污染防治 contaminated prevention in highway environment防治公路施工期、运营期的噪声、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等对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2.0.4 公路建设水土保持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in highway construction在公路施工期的公路主体工程区域、取弃土场、临时工程等范围内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综合性技术措施。
2.0.5 环境敏感点 sensitive area of environment也称环境敏感区,包括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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