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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1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规范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工作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卫星图像测绘公路工程1:2000、1:5000、1:10000 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地形图。
1.0.3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的数学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绘成果坐标系统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当搜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大地点有困难时,坐标系统可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1954年北京坐标系。
2测绘成果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搜集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水准点有困难时,高程系统可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
3投影面的选择应使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小于25mm/km。
1.0.4 地形类别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当地面坡度与相对高差有矛盾时,应以地面坡度划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