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JTG/T D65-06—2015 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规范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保障设计质量,按照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管为圆形截面的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
条文说明
圆形钢管对混凝土的约束力强,研究理论与构造设计技术成熟,建造的拱桥数量最多。
1.0.3 钢管混凝土拱桥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法设计,并进行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钢管混凝土拱桥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钢管混凝土拱桥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
1.0.4 钢管混凝土拱桥应根据不同种类的作用(或荷载)及其对桥梁的影响、桥梁所处的环境条件,区分以下四种状况进行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
1持久状况:桥梁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等荷载的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 短暂状况:桥梁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的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桥梁在服役期内可能偶然出现异常的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 地震状况:桥梁在遭受地震作用时的状况,在抗震设防地区应计入地震设计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1.0.5 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和结构体系转换程序。

条文说明
拱桥的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和结构体系转换影响到拱桥总体布局、构造设计、施工与使用安全,因此,拱桥设计时,应总体考虑拱桥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技术。
1.0.6 施工阶段,在管内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前,构件的承载力、变形和稳定应按钢结构计算。施工阶段的荷载应包括钢管和混凝土等的自重、温度作用、风荷载及可能发生的施工荷载。
1.0.7 钢管混凝土拱桥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吊索、系杆索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20年,钢结构防腐涂层体系保护年限应为15年。吊索、系杆索锚固设计应满足检查、维修和可更换的需要。
条文说明
钢管混凝土拱桥主体结构包括主拱、横撑、桥面梁(板)、拱上立柱、桥墩、基础及连接结构。吊索、系杆索设计使用年限及钢结构涂层的设计保护年限低于主体结构,因此应进行吊索、系杆索的可更换设计。
1.0.8 钢管混凝土拱桥中的钢结构构造细节应满足完整性设计的要求。
条文说明
近年来,一些钢管混凝土拱桥在制造或服役期形成局部缺陷,在恶劣环境中,缺陷急速恶化扩展,缩短了桥梁设计服役期甚至导致桥梁垮塌。钢管混凝土桥梁因钢管的连接主要采用焊接,并且空中安装焊接工作量大,在连接接头处可能造成钢管结构的局部缺陷,从而影响桥梁完整性,严重影响钢管混凝土桥梁寿命。
1.0.9 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