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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3370.1—2018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一册(土建工程)

1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公路隧道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钻爆法为主要开挖手段的各等级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隧道。
1.0.3 隧道设计应满足公路功能,遵循“安全、耐久、经济、节能、环保”的基本原则。
1.0.4 公路隧道可按其长度划分为四类,划分标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1.0.5 隧道主体结构应按永久性建筑设计,具有规定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满足使用年限要求,方便养护和维修作业。
1.0.6 隧道主体结构、路面、防排水等土建工程与通风、照明、交通监控、供配电、消防等运营设施应进行综合设计。
1.0.7 隧道土建工程设计应贯彻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的思想,制订地质观察、预报和监控量测的总体方案,为动态设计提供依据,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法。
1.0.8 隧道设计应节约用地,尽可能保护原有植被,妥善处理弃渣和污水。
1.0.9 隧道设计应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1.0.10 公路隧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公路隧道 highway tunnel供汽车及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地下通道,一般分为汽车专用隧道和汽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共同通行的隧道。
2.1.2 山岭隧道 mountain tunnel贯穿山体的隧道。
2.1.3 钻爆法隧道 drill blast tunnel用人工或机械钻孔、装药,采用控制爆破方式开挖的隧道。
2.1.4 明洞 open-cut tunnel用明挖法修建的隧道。
2.1.5 棚洞 hangar tunnel建于公路上的棚式建筑物。
2.1.6 建筑限界 construction clearance为保证公路隧道内车辆行驶、人员通行所要求的限定空间。
2.1.7 净空断面 tunnel cross-section隧道衬砌内轮廓与路面、侧沟所围成的断面区域。
2.1.8 紧急停车带 emergency parking strip隧道内供故障车辆、巡检车辆等临时停车的区域。
2.1.9横通道cross channel连接两隧道或洞室间或隧道连接地面的、近水平的横向联络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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