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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H12—2015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钻爆法山岭公路隧道的养护工作。
1.0.3 公路隧道养护范围应包括土建结构、机电设施以及其他工程设施。
1.0.4 公路隧道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保持公路隧道正常的使用状态。
1.0.5 公路隧道养护应划分隧道养护等级,并按照等级实施养护。
1.0.6 应对公路隧道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隧道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并根据隧道交通运营状况、结构和设施技术状况以及病害程度、围岩地质条件等,制订相应的养护计划和方案。
1.0.7 公路隧道接养时,应建立隧道养护技术档案,并宜纳入公路信息化养护管理系统。
1.0.8 隧道内养护作业不中断交通时,应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的干扰。
1.0.9 应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与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1.0.10 公路隧道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公路隧道养护 maintenance for highway tunnel为保持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而进行的日常巡查、清洁维护、检查评定、保养维修等工作。
2.1.2 养护等级 maintenance grade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隧道规模、技术状况、地质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对公路隧道划分不同等级,实施差异化的养护标准和养护频率等。
2.1.3 土建结构 tunnel structure主要是指隧道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物,包括洞口边仰坡、洞门、衬砌、路面、防排水设施、斜(竖)井、检修道及风道等结构物。
2.1.4 机电设施 mechanical&electrical equipments为隧道运行服务的相关设施,包括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与通信设施等。
2.1.5 病害处治 disease treatment通过采取围岩加固、结构补强、局部更换等措施对隧道土建结构的病害进行处理或加固,恢复其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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