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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5124—2022 公路跨海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指导公路跨海桥梁养护工作,保持跨海桥梁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跨海桥梁和公铁、公轨两用跨海桥梁公路工程部分的养护。
条文说明
跨海桥梁包括公路、铁路、轨道跨海桥梁以及公铁、公轨两用等跨海桥梁。执行公路行业设计、施工标准的跨海桥梁适用本规范。
1.0.3 公路跨海桥梁养护应以安全、耐久、适用为主要目标,贯彻全寿命期养护理念,遵循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稳妥地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条文说明
跨海桥梁处于台风、地震、海浪、海流、风暴潮、海啸、暴雨、冲刷、高湿、高盐、高腐蚀等多种不利环境,具有规模大、路线长、社会影响大、结构复杂、资金投入大、安全耐久问题突出等特点,故跨海桥梁养护难度大于一般桥梁,因此提出了全寿命期养护、预防养护的理念方针,以及应用四新技术的要求。
1.0.4公路跨海桥梁养护应包括检查监测、评定与对策、养护规划、养护工程设计、养护作业及养护技术管理等内容。
条文说明
本规范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等规范的基础上,对跨海桥梁的检查监测、评定与对策、养护规划、养护工程设计、养护作业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与《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等规范相同的内容不再赘述。
1.0.5 公路跨海桥梁的日常养护作业,预防、修复、应急养护工程设计与施工应符合本规范规定,专项养护工程设计与施工可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参照本规范执行。

条文说明
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公路养护工程按养护目的和养护设施差异,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工程,不包含日常养护。其中的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故本规范对专项养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不作统一要求,同时增加了日常养护作业的部分要求。

1.0.6 公路跨海桥梁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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